不能沿用互联网方式按流量收费
童晓渝称,目前增值业务面临一个问题,就是计费的问题。目前数据业务上通常采用的方式是收取流量费和信息费,或者叫内容费。这种方式是沿用互联网方式。
但是,童晓渝表示,我个人不大同意在手机数据业务上提出一种笼统的概念叫“无线互联网”,不能把手机上网浏览当作互联网在手机上的延伸。
他说,比较一下,韩国、日本数据业务发展好,他们有一个非常好的基础,就是互联网普及程度非常高,而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程度与这些国家相比有巨大的差别。中国有4亿手机用户,但互联网用户只有1亿多,有3亿多手机用户是不上网的,如果告诉这3亿多人使用增值业务时就相当于用手机上网,实际上这些人以前没有上网这个习惯,所以就不会选择你的产品。而不上互联网怎么向他收费呢?
考虑让内容和流量捆绑收费
所以,他说,“我考虑是否需要更灵活的方式,更加灵活的策略,比如把流量费改成功能费,比如说让内容和流量捆绑收费,就是内容里面,包括流量费,这些都是我们在探讨的问题”。
业内认为,这种改变一方面可以让更多的非互联网用户使用手机增值业务;另一方面对SP有利。目前SP多数提供免费内容,就等着3G时代到来后收费,内容和流量捆绑收费后,SP在3G时代到来之前就能享受分成。